几乎每个企业都有"想让走、却不敢辞"的人。辞错一步,轻则补钱、重则被判违法解除赔 2N 甚至恢复劳动关系。选一种情形,看清能不能免责、要付多少、辞前该备什么、留哪些证据、风险在哪。
| 路径 | 法律依据 | 是否付补偿 | 举证/程序难度 | 主要风险 | 适用前提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协商一致解除 | 第 36 条 | N(或谈定) | 低 | 谈崩、事后反悔 | 双方自愿,签书面协议 |
| 过失性辞退 | 第 39 条 | 0(免责) | 高 | 证据/制度/程序不足 → 违法解除 2N | 落在 39 条六情形之内 |
| 无过失性辞退 | 第 40 条 | N(+代通知金) | 中—高 | "不胜任/客观情况"认定主观、漏步骤 → 2N | 医疗期满 / 不胜任 / 客观重大变化 |
| 经济性裁员 | 第 41 条 | N | 高(程序) | 程序瑕疵即违法 | 达规模 + 提前 30 日说明 + 报行政部门 |
| 违法解除 | 第 48、87 条 | 2N 或恢复关系 | — | 赔偿金 + 补发仲裁诉讼期工资 | (这是要避免的结果) |
本页依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 36、39、40、41、46、47、48、50、87 条整理,为合规决策辅助,不构成法律意见;"严重/重大/不胜任/客观情况"等标准各地裁审口径差异较大,个案请 转专家 评估。